(通讯员 陈曦楚)12月8日晚,开元(中国)特邀西南大学开元(中国)教授、博士生导师寇鹏程为开元官网学子带来题为“诗的正义与公共生活”的精彩讲座。本次讲座在腾讯会议线上举行,由何林军教授主持,文艺学、现代文学、写作学等专业研究生同学及部分本科生同学参加。
“在人间的法律领域终止的地方,剧院的裁判权就开始了。”寇鹏程教授以席勒《论作为一种道德功能的剧院》作为开场白,引发我们对于文学的公共道德作用的思考,继而引出“诗的正义”这一文论概念。“诗的正义“(poetic justice)是17世纪后期英国批评家托马斯·赖默创造的一个文学理论术语或研究视角,在一部文学作品的结尾,作者往往依据各类人物的善恶程度给予现世的奖惩,通过分配人物的命运结局来实现自身追求公平正义的理想,强调罪与罚之间的因果联系。
接下来,寇鹏程教授结合古今中外的众多经典文艺作品,分析概括出其中支配人物命运的三种正义形态:第一种是善有善报的圆满型正义,比如《简•爱》简•爱与罗切斯特苦尽甘来的爱情故事,以及《西厢记》的张生与崔莺莺有情人终成眷属;第二种是善人未有善报的残缺型正义,如《德伯家的苔丝》中纯洁的苔丝最后走上了绞刑架;第三种则是和解或妥协性的正义,如《复活》中的聂赫留朵夫,以一介纨绔之身良心发现、改过迁善。
寇鹏程教授进一步剖析了生成三种主要正义形态的逻辑。首先,艺术真实对于大众心理存在着超越,艺术往往以自己的真实反映现实生活,但人民大众往往更希望看到善有善报、邪不压正;其二,艺术逻辑对于生活逻辑也存在着超越,审美逻辑的超功利性与现实逻辑的功利性存在分野;其三,艺术家的主观能动性对于大众心理也存在着超越,艺术家要回答和解决的问题往往关乎社会或其他事物未来发展的趋势,就如巴尔扎克在《论艺术家》中所言,富于思想的艺术家往往高瞻远瞩,其影响不囿于当代,而是与未来对话,能够“左右全球并塑造一个世界”。
在讲座最后,寇鹏程教授对诗性正义的当代价值作出展望。在一个“理性”“效用”和“科学”占据主流话语的社会中,文学依然能够培育人们想象他者、同情他人、去除偏见、公正判断的能力。所有这些终将锻造一种充满人性的公共判断的新标准——一种我们这个时代亟需的诗性正义,重构文学批评的伦理、政治、社会的价值,在文学想象中唤醒人类流失的文学情感能力,呼唤同情、仁慈和正义的回归。
在随后的讲座问答环节中,寇鹏程教授对同学们的有关提问做了详尽的回答,并鼓励同学们在文学阅读与批评的过程中从诗性正义的维度出发,更好地呵护和弘扬文学的公共价值。何林军教授致谢寇鹏程教授的思考与分享,本场讲座圆满结束。
主讲人简介:寇鹏程,西南大学开元(中国)教授,博士生导师。主持国家级省部级等各类项目14项;出版学术著作5部;发表学术论文90余篇。先后3次获得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先后获得重庆英才名家名师、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等称号。主持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美学与人生”等。